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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17: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6       报名截止:2023-03-31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拟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职位名称拟公开选调人员条件备注
人数性别专业
1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事业编制财政核拨专技岗位2男化工与制药类、化工类、材料类持有化工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者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员,不限专业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选调对象为符合选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龙岩市各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二)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勤奋敬业,服务组织安排。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按参加工作时间(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始足年足月计算,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已满最低服务年限,按参加工作时间(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的时间)始足年足月计算。
4.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岗位年龄条件: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9.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从参加机关事业工作以来,因个人工作失职、渎职或徇私枉法等原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尚在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现场报名: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道3号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六楼综合科,联系人:黄清华,联系电话:0597-3303399)。
(2)邮件报名:报名纸质材料采用快递方式寄到我中心,报名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的不予签收。我中心将回复报考者电子邮件“龙雁经济发展中心收到事业单位选调报名材料”;如报考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天未收到我中心的回复邮件,请拨打电话予以确认;未拨打电话予以确认,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邮费由报考者支付。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材料:
(1)《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姓名),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工作经验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中心组织开展资格初审,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将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将通知报考者补充。报考者有异议,可及时拨打报名电话0597-3303399咨询。报考者专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认定。
2.缴费:本次考试无需缴交报名费。
3.考试确认:如无特殊情况,审核通过即视为确认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参加考试前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综合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由龙雁经济发展中心综合股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1.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未达到3:1,则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多于3:1,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
3.确定面试人选。开展笔试,则根据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数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5.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证明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备干部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盖章”,并写明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
(3)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登记(不含财政拨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执法证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党委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6.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开展笔试,则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成绩,名次总成绩排列;未开展笔试,则按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名次面试成绩排列。若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的,报党委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2名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原则上按岗位选调计划人数的1:1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业务水平不过硬的人员。
(六)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按岗位选调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行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党委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以及体检情况,经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党委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2.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龙岩市新罗区政府官方网站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报局党组同意后,取消选调资格,从其他考察合格的对象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4.选调人员须在新选调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单位,服务地点: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工作由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纪律的,严肃查处。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新罗区龙雁经济发展中心负责解释。